強夯通過對施工場地的 勘測作出了一些結論性依據。由于施工場地回填深度不均勻,深的 已經達60米;而且強夯施工場地內回填土含石量不均勻,因此要消除這部分地基的 不均勻性,從而降低地基的 沉降,以控制變形。 對于該施工場地來講。地基處理的 方式有兩種:樁基(鉆孔樁)和強夯法。
如果采用樁基將樁直接打在地基巖土上結構可靠,可人工填土中含有大量的 塊石、碎石(塊石的 直徑大達2到3米),這樣不僅加大了施工的 難度,而且樁點位也難以保證,另外經濟性也較差。
若采用強夯法,本場地可采用填石強夯能夠消除地基不均勻性;因其設計建筑物荷載不高,強夯施工處理方法可有效形成復合地基結構大大提高淺層地基承載力,可滿足施工的 設計要求。
所以強夯終采用的 地基處理方法是強夯施工方法。
施工場地經過強夯地基處理后,需要達到以下技術要求:
(1)經強夯加固處理后的 地基承載力要滿足80~100kPa承載力特征值。
(2)在建筑物的 荷載作用影響下,經過強夯處理的 地基變形值,其中包含下部較深填士在自重作用下的 變形值,一定得滿足:基礎的 平均沉降量小于200毫米。